私隱政策

高知集團有限公司(「高知」)在收集、保存、使用及傳送個人資料時,尊重法例賦予準客戶及客戶(以下統稱「客戶」)的私隱權利。本政策旨在述明高知在處理個人資料方面的私隱政策及實務。以下將詳細說明高知處理個人資料的政策及方法,客戶可仔細參閱及理解。高知有權按需要隨時修訂或更改有關的內容,而無需對個別客戶作出通知。

高知的政策是要遵守香港法例第486章《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並為此致力確保員工嚴格遵從有關要求。主管級員工亦應向下屬講解本政策,以令所有員工均獲悉遵守。

本《私隱政策》中,「個人資料」指任何可切實可行地識別個人身份的資料(例如姓名、電郵地址、保單號碼、性別、電話號碼、出生日期、職業、收入、學歷等)。

收集個人資料的目的及方式

1.1高知為了直接與本身保險經紀職能或活動有關之合法目的而收集必需的個人資料,並且以合法及公平的方式收集。就有關的收集目的而言,收集的資料應屬足夠但不超乎適度。倘若客戶不提供相關的個人資料,高知將無法為未能提供所需資料的客戶提供服務。

1.2 高知收集及所持的客戶個人資料可能會被用於下列用途:

a. 處理保險或財務相關產品或服務之日常運作,包括其改動、取消或續期;
b. 處理、調查或分析索償申請;
c. (得到客戶的同意下–請看以下第3.2條)直接促銷,包括但不限於透過電子或其他模式作推廣、宣傳銷售高知或高知聯合其它公司提供的保險或財務相關之產品或服務;
d. 遵守適用於高知或其集團公司的法律或規例;及
e. 用作於保險或財務相關調查、統計和研究之用。

1.3 每當高知向客戶收集個人資料時,均會向客戶提供適當的《個人資料收集聲明》,提供的方式包括但不限於提供印有該聲明的申請表、展示於櫃台、貼張於收集地顯眼的位置、刊列於網站上等。

1.4客戶致電及接聽高知的服務熱線及/或查詢電話時,以及作出投訴時均可能會被錄音。若果有進行錄音,則該錄音的目的包括服務品質管理,以及員工的工作表現評估、管理和發展等。除非在致電時有所聲明,否則該段錄音並不屬於客戶的個人資料,故並不受制於條例中的規定,致電者就該資料並無任何法定、合約或民事侵權等權利及/或不得提出索償。高知會時常確保該錄音不會在無意中或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被人取用。

2. 個人資料的準確性及保留期間

2.1 高知會採取所有切實可行的步驟,以確保在按本政策使用客戶的個人資料時,有關的個人資料屬準確。若有合理理由相信客戶的個人資料不準確,則高知不會使用該等個人資料,以及有權停止為該客戶提供服務,並且把該等不準確的資料刪除。如有按本政策而由第三方處理及保存有關的不準確資料,則高知會告知有關第三方該資料是不準確的,並且盡力令第三方可以更正資料。

2.2 高知將參照保險業及其他適用的法規以決定保留個人資料的期間。一般而言,在保單生效期間及保單終止後的7年內,高知均仍需要保留客戶的個人資料,以符合相關法規的要求。

3. 個人資料的使用

3.1 個人資料的轉移
為達到與保險相關的目的,高知可能使用、儲存、披露及/或轉移客戶的個人資料給:(一) 保險公司或相關的第三方供應商,以提供服務或代表高知進行某些商業活動(例如損失核算人、理賠調查員、理賠處理員、專業顧問(包括醫生和其他醫療服務供應商)和電話中心);(二) 高知的關聯公司;(三)任何保險行業協會/聯會及其成員;(四)具司法規管權的機構;(五)任何與高知有聯繫之個人 /機構(無論在香港境內或境外)作上述所載的用途;及/或(六)監管和執法機構(在法庭要求的情況下)。

3.2直接促銷
高知可能會使用客戶的姓名、電話號碼、地址及電郵地址以促銷保險產品╱服務,但高知在未得到客戶的訂明同意之前不能如此使用客戶的個人資料。在為直接促銷的目的而收集個人資料前,高知會另行通知客戶並徵取同意。屆時,客戶有機會選擇拒絕接受直接促銷。如客戶當時沒有拒絕接受直接促銷,但其後決定不欲接受直接促銷,客戶可以要求高知終止直接促銷。

4. 個人資料的保安

4.1 高知確保持有的個人資料(包括採用不能切實可行地予以查閱或處理的形式的資料)受保障而不受未獲准許的或意外的查閱、處理、刪除、喪失或使用。為此,高知會考慮下列各項以決定維護個人資料的保安而須採取的切實可行的步驟:

a. 個人資料的種類及如該等事情發生便能做成的損害;

b. 儲存個人資料的地點;

c. 儲存個人資料的設備所包含(不論是藉自動化方法或其他方法)的保安措施;

d. 為確保能查閱個人資料的人的良好操守、審慎態度及辦事能力而採取的措施;及

e. 為確保在保安良好的情況下傳送個人資料而採取的措施。

4.2 假如高知聘用(不論是在香港或香港以外聘用)資料處理者,以代高知處理個人資料,高知將採取合約規範方法或其他方法,以防止轉移予該資料處理者作處理的個人資料未獲准許或意外地被查閱、處理、刪除、喪失或使用。

5. 資訊的提供

5.1 任何人均可以向高知索取本政策,確定高知在個人資料方面的政策及實務,以及索取相關的《個人資料收集聲明》,以獲悉高知持有的個人資料是為或將會為何種主要目的而使用的。

5.2 任何人亦可以向高知遞交查閱個人資料要求(見下段),以獲告知高知所持有的個人資料的種類。

6. 查閱個人資料

除某些豁免條件外,客戶有權查閱副本及/或更正個人資料。如客戶欲查閱或更正個人資料,可使用由個人資料私隱專員發出的表格OPS003 並送交至高知的資料保護主任(電話:+852 2705 6980;地址:香港九龍尖沙咀廣東道5號海洋中心9樓910-911室)。為處理有關的查閱要求,高知可能需要收取適度的行政費用。

若上述之重要聲明的中英版本有任何歧異,以英文版本為準。